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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巾帼示范村”基本条件

www.jixiwomen.com  2008-09-17 17:27:00  作者:  来源:绩溪妇联  查看/879


1、有组织: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,建立健全村妇代会组织。在农村新经济组织及不同利益群体中建立了妇女组织,开展妇女工作有创新。
2、有实体:按照“优质、高效、生态、安全”的要求。因地制宜建立生态种、养、加等“三八”绿色工程示范基地,积极探索“妇代会+协会”和“协会+农户”等组织模式,基地常抓常新。
3、有阵地:村委会建有妇女儿童维权站和妇女儿童文化活动室,村属学校建立有留守儿童家长学校,并做到管理有序、活动正常,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。
4、有培训: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不少于四期,用两到三年时间,帮助本村女劳动力掌握一到两门技术,并有科技致富典型。
5、有活动:围绕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要求,每年组织妇女开展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、“和谐家园”建设等各类活动不少于6次。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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